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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刚刚经历一场20世纪30年代以来最严重的金融危机,为了避免悲剧重演,必须对现行国际金融监管体系进行反思,实际上,许多国家已经开始行动。最近美国、欧盟和英国的金融监管改革法案相继出台,标志着国际金融监管改革进程正式启动。这是半年多世纪以来力度最大的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它将对国际金融制度和国际金融市场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金融监管改革的主要内容

 

从美国的情况看:2010年7月,奥巴马总统在《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上签字,美国政府正式通过了金融监管改革法案。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法案的主要目标有两个:一是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二是保持消费者免受金融欺诈。主要改革措施有七项:一是建立消费者金融保护办公署(CFPB),保证美国消费者在进行金融消费时,得到清晰、准确的信息,以充分保护消费者利益。二是建立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Financial Stability Oversight Council),以有效识别和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提高监管效率。三是为了防止金融机构“大而不能倒”,将所有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纳入到美联储的监管框架中;给予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破产清算的权力;通过“沃尔克法则”对金融机构规模和业务范围进行限制。四是改革高管薪酬及企业治理结构。五是提高投资顾问、金融经纪人和评级公司的透明度和可靠性,以保护投资者利益。六是加强对场外交易的衍生产品的监管。七是加强对对冲基金和私募基金的监管。此外,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法案提出,撤销美国储蓄机构监理局(OTS),将其职能合并到货币监理署(OCC)。这样,美国联邦政府的金融监管机构将被整合为四家:美联储、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货币监理署和国家信用社管理局(NCUA)。

从英国的情况看:1997年,英国成立了金融服务管理局(FSA),1998年,将对银行业的监管职责由英格兰银行转移到FSA,2000年,英国颁布《金融服务和市场法》,FSA成为一个综合性的金融监管部门。这次危机促使英国金融监管体系再改革,2010年6月,英国政府提出的金融监管改革方案,拟于两年后拆分FSA,将FSA的监管职责归还英格兰银行。英国政府拟建立三个金融监管机构:一是英格兰银行的金融政策委员会(FPC),负责金融稳定;二是英格兰银行的审慎监管局(PRA),负责对金融机构的日常监管。三是消费者保护和市场管理局(CPMA),负责保护消费者利益。英格兰银行行长默文·金将担任职能扩大后的监管机构的主席。他表示,英格兰银行对于新赋予的监管职责表示欢迎,新的金融监管体系将会保证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运行,并承诺将工作重心转向保持整体系统稳定以及缓解金融的周期性波动。

从欧盟的情况看:为了防止金融危机重演,2009年9月,欧盟就成立了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ESRB)和欧洲金融监督系统(ESFS),分别负责宏观审慎监管和微观审慎监管。2010年9月,欧盟成员国财政部长通过了泛欧金融监管改革法案,为建立欧洲新的金融监管体系铺平了道路。在新的监管框架下,拟建立四个机构,其中,在微观层面上,将新设三个监管局,分别负责对银行业、保险业和金融交易活动的监管;在宏观层面上,将设立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ESRB),负责监管欧洲金融市场。

此外,在G20指导下的金融稳定理事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巴塞尔委员会、国际清算银行等,制定出了一系列金融监管标准,构成了未来十年,甚至更长时间内全世界金融监管标准和金融监管框架。

二、金融监管改革的共识与分歧

从美国、欧盟和英国等已经公布的改革法案看,存在明显的趋同性,至少已就如下问题达成共识:一是限制大型金融机构的冒险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二是解决“大而不能倒”问题,防止系统性金融风险;三是提高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

但是,分歧依然存在,目前关于金融监管改革法案的争论仍在继续,其中包括对美国、欧盟和英国改革法案的激烈批评:

关于政府的作用。一些经济学家认为,这些法案进一步突出了政府在金融监管中的作用,各国竞相建立新的、跨部门、甚至跨国界的超级监管机构,有可能将危机时期的特殊干预措施永久化,影响金融业的创新能力和活力。

同时,从美国、欧盟和英国已经出台的金融监管改革法案看,一个值得注意的趋势是,在强化各监管机构职能并加强政府集权的同时,跨机构协调得到了空前重视,无论是美国的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还是欧洲的系统性风险委员会,其职责都是监控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这在以前是没有过的。但问题是其协调的有效性如何体现?如何确保这种机制得以实现而避免流于形式?这仍需要时间来验证。

关于中央银行的作用。在改革法案中,中央银行被赋予了更多的监管权力,包括防范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以及对金融机构的日常监管。为此,进一步引起了经济学界关于货币政策与资产价格关系的争论,以及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关系的争论。

通货膨胀曾经是各国中央银行的头号敌人,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以来,货币政策在抑制通胀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多数国家都保持了物价水平的基本稳定。但是,与此同时,资产价格膨胀却以“泡沫”和“危机”的极端形式向货币政策提出新的挑战。1991年,日本资产泡沫破灭,造成十年衰退。2000年,美国互联网泡沫破灭,结束了战后美国最长的景气周期。2007年,美国房地产市场泡沫破灭,引发次贷危机,并演变为全球金融危机。在中央银行被赋予了更多的金融监管权力之后,在新的监管框架之下,货币政策应该如何应对资产价格波动?中央银行如何在实现货币政策目标的同时控制系统性金融风险,实现金融市场稳定?这是中央银行面对的新挑战。

目前正在进行的国际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受到了整个世界的密切关注,改革法案的力度无疑是重大的,影响无疑是深远的,不过,人们更关心的是它将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什么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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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宇

王宇

97篇文章 5年前更新

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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